领导介绍
职能介绍
 
     
 

长沙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项目

长沙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项目共设以下五项:

一、对全市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进行管理

1 、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审批

2 、乡(镇)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查

3 、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

4 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(含教育电视台)设立、变更

5 、有线、无线网络传输的管理

二、对新媒体新业务的管理

对网络电视、 ip 电视、移动数字多媒体等新媒体业务进行管理

三、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

四、加强对广告的行政管理

五、加强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和境外节目引进播出的管理

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落地频道的管理,坚决打击非法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。